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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学生收费项目明细表

时间:2016-06-03 09:09:24 录入:应序康 访问:12421 次 字号:【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学生收费项目明细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收费对象

     退学退费规定

一、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

 

省物价局、教育厅陕教资【2003】39号

学生

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者,核退全部学费、住宿费。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以的不再退费。凡因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者,核退85%学费、住宿费。开学1—2个月以内者,核退75%学费、住宿费。开学2—3个月以内者,核退70%学费、住宿费。超过3个月至第二学期1个月内者,核退50%学费、住宿费。超过第二学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核退20%学费、住宿费。超过第二学期3个月以上者,不退费。

1.理工农业类

3800元/生学期

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机电一体

2.艺术类

4600元/生学期

数字化影视制作、动漫设计等

二、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

 

省物价局、陕行费备(教)了【2014】006号

1.文法财经类(一)

2000元/生学期

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等

文法财经类(二)

2400元/生学期

财务管理、物流管理

2.理工农业类

2400元/生学期

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数控技术、计算机通信等

三、民办高职学历教育收费

 

陕价行发【2011】50号

1.文法财经类

6800元/生年

 

2.理工类

7800元/生年

 

3.艺术类

8800元/生年

艺术设计

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收费

 

 

1.文法财经类(一)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000元/生年,后两年按民办高职学历教育执行6800元/生年

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等

文法财经类(二)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800元/生年,后两年按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执行6800元/生年

财务管理、物流管理

2.理工农业类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800元/生年,后两年按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78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数控技术、计算机通信等

五、住宿费

950元/生年

 

六、代办费

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

收费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有效期限: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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