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6〕2号)通知精神,确保我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机关、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570,在陕招生代码81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邮政编码:7105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讨论解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组、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考对象和报考流程
第七条 报考对象
参加我院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八条 考生申请
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要求,并于2026年2月9日 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第九条 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我院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3月2日至6日向我院提交退役军人优待证,接受我院资格审查。我院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于3月7日至10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3月2日至3月6日携带获奖证书向我院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院资格审查。我院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于3月7日至10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条 考试形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以下4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1.普通高中毕业;2.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3.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4.普通高中同等学历。
以下5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6年3月15日9:00至12:00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试卷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2种类型。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使用普高生试卷。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使用三校生试卷。考生毕业类别系高考报名时考生自行填报并确认,如发现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错误,可于2月14日前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修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将于3月底公布。
(二)职业技能考试
我院于2026年3月21日至22日,4月1日至2日开展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性测试。
1、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时间:3月21日9:00—16:30;3月22日9:00—16:30
4月1日9:00—16:30;4月2日9:00—16:30
测试内容:我院依据测试标准,分专业类进行面试与职业素养、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储备、专业技能、特长展示等方面综合评定,满分300分。
2、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3月21日9:00—16:30;
3月22日9:00—16:30
4月1日9:00—16:30
4月2日9:00—16:30
技术技能测试时间:3月21日9:00—16:30
3月22日9:00—16:30
4月1日9:00—16:30
4月2日9:00—16:30
测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查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技术技能测试分值为200分,总分300分。
3、我院于4月5日在我院官网公布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6日复核成绩。
4、我院分理工大类、人文综合大类开展职业技能考试,各专业类具体包括专业见我院网站公示。
5、测试地点: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6、联系电话:029-82619336
第十二条 预录取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我院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预录取。
2026年4月7日17∶00前,我院将考生成绩库和经公示的预录取库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考试院。我院报送的考生成绩只适用于我院预录取。
若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如果我院招生计划仍有缺额,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将在已上报的成绩库中进行递补预录取,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我院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13日17:00前。
第十三条 报到注册
我院于2026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7:00,安排首次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为4月14日9:00至17日17:00。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签署考生政策知晓书,进行现场确认。
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十四条 正式录取备案
2026年4月20日,我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于“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的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计划管理。
3.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职业性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排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者,分别以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录取。
4、我院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5、普高生和三校生计划比例根据有效成绩人数比例确定。
第十六条 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分类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院职业技能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619336
传 真:029—84674009
网 址:www.sxitu.com
邮 箱:sxitu@sxit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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